新闻动态

首页  >  新闻动态


关于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(MERS)防控工作的通知

 

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、各教育署,中小学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、托幼机构:

近期,中东呼吸综合征(MERS)在韩国及其他个别地区出现,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潜在隐患。根据近日上海市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工作会议精神和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(MERS)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体〔2015〕33号)要求,为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学校MERS防控工作,保障校园健康安全、正常有序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扎实做好日常防控工作。各校要按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,继续做好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日常传染病防控工作,严格落实晨检、日间健康巡检、预防性消毒及缺勤缺课每日网络直报等各项防控措施,教育学生及幼儿勤洗手、正确洗手。同时,加强饮食、饮水等环节卫生管理。

二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进展。各单位须通知校内师生,密切关注国内外重点地区MERS疫情发展动态和防控进展。各单位应及时对近期出入MERS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学生的信息进行统计排查,并对其健康状况予以密切关注。一旦出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,应立即报告所在辖区教育和卫生部门,并积极做好相关工作。

三、加强外籍学生卫生管理。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按照属地化原则,全部纳入所在区县统一管理,如发现疫情,报告区县卫生教育和卫生部门。同时,报市教委国际交流处。

四、多元化普及健康教育宣传。各单位要积极通过新老媒体(官微、校园网、家校互动平台、告知书等),多元化开展线上线下健康教育宣传,广泛普及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知识,大力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、家长的自我防护能力。

联系人:区教育局德育处,周丽君,58877988*5036;13764478005。

 

 

附件:健康告知(供参考)

 

 

 

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

2015年6月23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健康告知

近期,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发生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。该疾病属于新发的呼吸道传染病,发病初期症状不典型,目前病死率较高。为保证您的健康安全,请注意一下事项:

一、 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

(一)勤洗手,注意饮食卫生;

(二)经常开窗通风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环境卫生;

(三)避免在人群密集的场所长时间停留。

如需进一步了解中东呼吸综合征相关知识,可拨打公共卫生热线12320。

二、 如您近期需要前往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:

(一)尽量避免接触当地发热病患;

(二)尽量避免接触骆驼、山羊和蝙蝠等活动物;

(三)尽量避免前往当地医疗机构。

三、如您出、入境时已有发热、咳嗽、气促、呼吸困难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情况:

(一)请主动与机上、船上、车上等交通工具的乘务(服务)人员联系,配合做好个人防护,并提供相关个人信息;

(二)请在通过口岸检验检疫申报台时,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申报,并配合做好相关医学排查工作。

四、如您出入MERS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后,出现发热、咳嗽、气促、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等情况,请做到以下要求:

(一)留在所居位置不要外出;

(二)可拨打公共卫生热线12320。咨询有关防护知识和就医指南;

(三)如需就医,请佩戴好口罩,并依据咨询意见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;

(四)就诊时,应向医生主动提供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和类似病例接触史;

(五)尽量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: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、毛巾等遮住口鼻,并及时洗手。